智慧型手機MMORPG 極致視覺震撼 「艾瓦貝爾聖境 ~AVABEL ONLINE~」

利用規約

基於使用條款原則同時制訂魔石使用條款。
下列內容乃節錄自使用條款中相關部分。

「艾瓦貝爾聖境 AVABEL ONLINE」(以下稱「本服務」)係指ASOBIMO,Inc.(以下稱「本公司」)提供之情報服務。
本條款適用於您使用本服務時,包含遊戲內道具(以下稱「道具」)與魔石(以下稱「虛擬貨幣」)在內之一切相關行為。
當您開始使用本服務,即視為同意此條款。
此外,當您本人以外的使用者,透過您的帳戶(以下稱「會員帳戶」)使用本服務時,仍視為由您同意本條款之內容下所為。
萬一您違反本條款內任何一部分事項,即有可能在無告知您的情況下,中止您今後對本服務的使用。中止後,亦不會退還您已支付的費用。
若您為未成年人(未滿20歲)等行為能力受限者(以下稱「未成年者等」),請務必取得監護人或擁有親權者同意,再行使用本服務。
與本服務相關之網站頁面以及本服務所使用的應用(以下稱「本應用」)所提示之公告、各項規定、準則,皆屬於本條款的一部分。
若您不同意本條款,將不得使用或進入本公司所有服務與內容(包含網頁)。

第1條(登錄會員)

1. 使用者一旦下載並開始使用本服務,即視為在同意本條款下登錄會員。(以下稱「會員」)。
2. 本公司若發現申請登錄者有下列任一情形,可拒絕核准該使用者的申請。
然而,本項規定並不表示本公司有義務核准除下列狀況外的所有申請。"
a. 當本公司發現登錄會員的申請資料中包含虛假信息或內容。
b. 申請登錄者由於違反本條款等理由,暫時被禁止使用本服務,或過去曾被撤銷使用本服務的資格。
c. 除前項a與b所列內容外,經本公司判斷明顯不適宜者。
3. 當會員登錄之資訊等遭第三者不當使用,導致會員蒙受損害時,除本公司蓄意為之或有重大過失的情況之外,本公司不負一切責任。
4. 除前述各項規定,對於會員所提供之資訊,本公司將秉持本公司「隱私權政策」進行運用。

第2條(使用費用)

1. 本服務為除部份服務與內容外,均可免費使用的情報服務。
2. 本服務之使用費用,均標示於各商店之購買畫面。
3. 根據伺服器維護以及本應用程式之連線狀況,可能會發生無法使用之期間。
4.下載以及遊玩本應用程式等,可能依照您所使用的通訊方式而產生額外通訊費用。使用本服務時的通訊費用將由會員自行負擔。
5. 若因符合法令或其他事由,使本公司必須對會員負過失責任時(蓄意為之與重大過失除外),本公司對會員的損害賠償責任金額上限為該會員最近一個月對本公司本服務所支付之金額總和。"
6. 未成年者等會員欲使用付費服務或購買付費內容時,應在擁有親權者或監護人的同意下進行支付。另外,若未成年者等會員完成支付,即視為已取得擁有親權者或監護人的同意而為之。
7. 會員若轉移數據失敗,導致本服務內已購買道具等個別項目內容(以下稱「道具等」)或虛擬貨幣消失時,本公司不負一切責任。
8. 會員基於第14條規定內容,遭到禁止使用處置時,即喪失對本服務內購入的道具與虛擬貨幣的權利。

第2-1條

1. 會員可依照規定的方法,對自己的會員帳號儲值本服務之虛擬貨幣,並消費該虛擬貨幣以獲取本服務內道具等物品。
2. 會員可透過支付個別信息費用、及付費平臺之購買頁面上所顯示的費用,來為會員帳號增加虛擬貨幣。
3. 會員可指定消費所需之虛擬貨幣,以獲取道具等物品。當確認虛擬貨幣餘額足夠支付,即從會員帳號扣除該虛擬貨幣數,並更新剩餘貨幣數。會員除因特殊法令或本公司另行規定的情況下,不得取消已消費之虛擬貨幣,亦不得退還已取得之道具等物品。
4. 虛擬貨幣乃固定於會員帳號之下,無法轉讓、出借、變賣、或變更名義。即使是同一人擁有的不同會員帳號之間,亦不可合併計算使用。
5. 虛擬貨幣之剩餘金額、購買履歷、使用履歷等明細,會員可在本公司提供之履歷畫面內,確認一定期間內之履歷。本公司除額外規定的其餘情況下,不提供履歷畫面更新以外的通知。
6. 虛擬貨幣為會員帳號之附帶性服務,無法單獨解除虛擬貨幣之服務。"
7. 本遊戲之虛擬貨幣並未設定有限期限,然會員儲值該虛擬貨幣超過180天後,未使用盡之剩餘虛擬貨幣將自動轉換為其餘道具。若會員欲取得想要的道具,敬請於儲值後180天內獲取該道具。

第3條(停止使用服務)

1. 會員可隨時根據既定方法向本公司提出解除會員登錄申請,進而解除本服務之使用協議。
2. 當您超過180天未進行費用支付、購買道具、登入遊戲等操作時,遊戲內角色數據,以及部份或全部登入訊息均可能被刪除。本公司將不負隨刪除發生之損害賠償責任。

第4條(中止使用服務)

1. 本公司於發現會員有下列任一情事時,有權立即禁止該會員使用本服務。
a. 違反本條款,或有違反本條款之虞時。
b. 會員提供、登錄的資訊為虛假時。
c. 會員破產或申請、被迫申請破產手續時。
d. 使用本服務相關內容時,會員所使用的付款服務公司判斷該筆交易為無效或決定取消時。
e. 本公司認定符合本條款第14條「禁止事項」所製定的內容時。
f. 由於可歸因於會員之管理疏失,導致行動裝置管理ID、密碼或行動通訊裝置為他人所取得,進而於使用服務上造成損失或遭第三者不當使用時。
g. 其他經本公司判斷會對本公司營運業務造成妨礙的行為。
2. 同一名會員透過複數次登錄會員手續取得會員帳號時,若該會員之任一會員帳號因前項規定遭到停止使用本服務之處分,則本公司得停止該會員使用所有本服務會員帳號。

第5條(客戶輔助)

1. 本公司並無義務回答會員關於本服務的所有諮詢。
2. 會員對本公司進行本服務相關諮詢時,請透過email諮詢。

第6條(解約)

1.根據本條款第4條「中止使用服務」規定,若存在違反本服務的會員,且在本公司事先發出限期改善通知的情況下,該違規狀況卻仍未見改善者,本公司可通過規定方式進行通知後,解除該會員對本服務的使用協議。
此時,本公司可一併解除其他根據本條款所提供服務的使用協議。
2. 經本公司判斷會員有違反本條款第14條「禁止事項」與第4條「中止使用服務」中各項規定之事由,且對本公司執行業務構成妨礙時,得以不受該停止使用期間束縛,立刻解除本服務之使用契約,並無須事前通知。
此時,本公司可一併解除其他根據本條款所提供服務的使用協議。
3. 基於本條款規定解除服務使用協議而對會員所造成之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本條款中記載之其他公司名、產品名、服務名等皆為所屬各公司之商標或註冊商標。